(GB/T 45070—2024) 【废弃电器电子】回收要点解读 一、行业标准依据 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》(GB/T 45070—2024) · 该标准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,2025年6月1日实施。 · 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基本要求、回收要求、信息管理、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。 · 适用于纳入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,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参照执行。不适用于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。 二、术语和定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: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,以及在生产、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报废产品。 注: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(部)件、元(器)件等。 三、基本要求 (一)一般要求 1.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活动应符合相关标准。 2.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应交由认证企业拆解,不应私自拆解或拆分。 3.宜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制度。 4.回收经营场地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。 (二)人员要求 1.回收经营者应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人员,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人员、装卸人员、仓储管理人员等。 2.应建立培训制度,对人员进行必要的知识培训,留存培训记录。 3.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特种作业人员,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吊人吊机、特殊墙体打孔(如大理石、木板墙等)及拆装防盗窗等,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,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。 (三)场地要求 1.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贮存,或专门的场地贮存。 2.贮存场地应有顶棚、通风良好,做防渗硬化处理。 3.贮存场地应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进行分区,并在每个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标识。 (四)设备设施要求 1.回收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回收设施设备,并保证其合格。 2.应根据人员岗位特点,提供必要防护用具。 3.贮存场地的出入口、重点风险位置以及回收经营场地应配备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。监控系统应覆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从入场到出场的全过程。视频录像至少保存1年。 四、回收要求 (一)收集 1.回收经营者应建立方便、快捷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渠道。 2.收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种类分类登记,记录并保留来源等信息。 (二)分类 1.依据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》,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分类。 2.每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,易于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识别。 3.应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分类记录,记录内容包括产品类别、数量、来源、去向等信息。 (三)装卸 1.装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,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,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并防止因碰撞、跌落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破损、漏液或遗撒。具体措施应根据产品的类别、特性和运输要求进行选择和实施。 2.对于含有残余液体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,应采取特别措施防止泄漏。 3.易燃、易爆或含腐蚀性物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单独装载。 (四)运输 1.运输车辆应具备防雨、防散落功能,宜采用厢式货车,并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要求。 2.应定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,防范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。 3.运输易燃易爆特性或含腐蚀性物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,应给出易燃危险品标识。 4.运输过程中不应随意丢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。 5.应记录并保留运输相关信息。 (五)贮存 1.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分类存放,分类区域应贴有标识,注明类别、数量、来源、时间等。 2.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宜使用固定钢架、支架、挡桩及栈板等进行分层存放,且各区域间宜有适当宽度的通道。 3.应定期对贮存场地进行安全环保检查。 4.应记录并保留出入库和贮存相关信息。 5.回收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单独收集,贮存、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。 五、信息管理 (一)回收经营者应建立溯源系统,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来源、装卸、运输和贮存全过程信息,确保产品可追溯性。 (二)回收经营者宜对每批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溯源编码。 (三)信息追溯系统记录保存年限不应低于 3 年。 六、安全生产要求 (一)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,包括但不限于:组织管理制度、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、消防演练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配备安全管理人员。 (二)贮存场地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要求。 (三)含有易燃易爆特性、腐蚀性物质或破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单独存放于划定的区域,与其他存放区域之间有物理隔离。 (四)应按照GB39800.1建立场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,留存巡检记录。 (五)应按照GB50974的要求,设置安全疏散通道、消防车通道以及消火栓系统。 (六)应按照GB50140的要求配备灭火器材。 (七)应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书,并建立台账,由专人管理。 (八)回收过程中应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全过程的个人信息安全,防范信息泄露和恶意恢复。 七、环保要求 (一)应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制度、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,配备环境管理人员。 (二)回收过程应做好防护要求,避免二次污染。 (三)回收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,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要求,由专业运输单位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理。